如何申請註冊中國立體商標(三維商標)
立體商標又稱為三維商標,是一種以立體標誌、商品整外型或商品的實體包裝物以立體形象呈現的商標。簡單的說就是立體形狀的商標,給人直觀的視覺體驗。
立體種類介紹
立體商標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狀、商品的包裝物或者其他三維標誌。(摘自: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發佈的《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
它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單純的立體形狀:
A.商品自身的立體形狀;
B.商品容器的立體形狀;
C.商品廣告物的立體形狀;
2)立體形狀上附帶文字商標或圖形商標:
A.商品自身的立體形狀上附帶文字商標或圖形商標;
B.商品的包裝或容器的立體形狀上附帶文字商標或者圖形商標;
C. 商品廣告物的立體形狀上附帶文字或者圖形商標。
那麼立體商標如何申請註冊呢?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可視性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位、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向商標局提出申請註冊。
立體商標,是由三維標誌或者含有其它標誌的三維標誌構成的商標。立體商標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狀、商品的包裝物或者其他三維標誌。立體商標註冊申請時,申請人應當在申請書中予以聲明。未聲明的,視為平面商標。對於立體商標的註冊申請,不必提交立體實物,只需提交能夠表徵立體形狀的圖樣,例如通常所有的三維視圖,或者立體效果圖,但是必須在註冊申請書中注明是”三維商標”或”立體商標”。
根據《商標審查標準》的規定,申請註冊立體商標時,申請人應當提交能夠確定三維形狀的商標圖樣。需要提交多視圖的,應當放在同一張商標圖樣中,且最多不得超過6幅。商標圖樣的長或者寬不得大於10釐米,不小於5釐米。
中國商標分類介紹
按商標結構分類
1.文字商標
是指僅用文字構成的商標,包括中國漢字和少數民族字、外國文字和阿拉伯數字或以各種不同字組合的商標;
2.圖形商標
是指僅用圖形構成的商標。其中又能分為:
1.記號商標:是指用某種簡單符號構成圖案的商標;
2.幾何圖形商標:是以較抽象的圖形構成的商標;
3.自然圖形商標:是以人物、動植物、自然風景等自然的物象為物件所構成的圖形商標。有的以實物照片,有的則經過加工提煉、概括與誇張等手法進行處理的自然圖形所構成的商標;
3.字母商標
是指用拼音文字或注音符號的最小書寫單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所構成的商標;
4.數位商標
用阿拉伯數字、羅馬數字或者是中文大寫數位所構成的商標;
5.三維標誌商標
又稱為立體商標,用具有長、寬、高三種度量的三維立體物標誌構成的商標標誌,它與我們通常所見的表現在一個平面上的商標圖案不同,而是以一個立體物質形態出現,這種形態可能出現在商品的外形上,也可以表現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這是2001年新修訂的《商標法》所增添的新內容,這將使得中國商標保護制度更加完善;
6.顏色組合商標
顏色組合商標是指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彩色排列、組合而成的商標。文字、圖案加彩色所構成的商標,不屬顏色組合商標,只是一般的組合商標;
7.(上述1~6的)組合商標
指由兩種或兩種以上成分相結合構成的商標,也稱複合商標;
8.音響商標
以音符編成的一組音樂或以某種特殊聲音作為商品或服務的商標即是音響商標。如美國一家唱片公司使用11個音符編成一組樂曲,把它灌制在他們所出售的錄音帶的開頭,作為識別其商品的標誌。這個公司為了保護其音響的專用權,防止他人使用、仿製而申請了註冊。音響商標目 前只在美國等少數國家得到承認,在中國尚不能註冊為商標;
9.氣味商標
氣味商標就是以某種特殊氣味作為區別不同商品和不同服務專案的商標。目 前,這種商標只在個別國家被承認它是商標。在中國尚不能註冊為商標。
10.位置商標
位置商標是指某種商品特定部位的立體形狀、圖案、顏色以及它們的組合,通過他們區分提供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
按商標使用者分類
1、商品商標
商品商標就是商品的標記,它是商標的最基本表現形式,通常所稱的商標主要使指商品商標;其中商品商標又可分為商品生產者的產業商標和商品銷售者的商業商標。
2.服務商標
服務商標是指用來區別與其它同類服務專案的標誌,如航空、導遊、保險和金融、郵電、飯店、電視臺等單位使用的標誌,就是服務商標。
3.集體商標
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
按商標用途分類
1.營業商標
是指生產或經營者把特定的標誌或企業名稱用在自己製造或經營的商品上的商標,這種標誌也有人叫它是“廠標”、“店標”或“司標”。
2.證明商標
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製造方法、品質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誌;如:綠色食品標誌,真皮標誌,純羊毛標誌,電工標誌等。
3.等級商標
等級是指在商品品質、規格、等級不同的一種商品上使用的同一商標或者不同的商標。這種商標有的雖然名稱相同,但圖形或文字字體不同,有的雖然圖形相同,但為了便於區別不同商品品質,而是以不同顏色、不同紙張、不同印刷技術或者其他標誌作區別,也有的是用不同商標名稱或者圖形作區別。
4.組集商標
組集商標是指在同類商品上,由於品種、規格、等級、價格的不同,為了加以區別而使用的幾個商標,並把這個幾個商標作為一個組集一次提出註冊申請的商標。組集商標與等級商標有相似之處;
5.親族商標
親族商標是以一定的商標為基礎,再把它與各種文字或圖形結合起來,使用於同一企業的各類商品上的商標,也稱“派生商標”。
6.備用商標
備用商標也稱貯藏商標,是指同時或分別在相同商品或類似商品上註冊幾個商標,註冊後不一定馬上使用,而是先貯存起來,一旦需要時再使用。
7.防禦商標
防禦商標是指馳名商標所有者,為了防止他人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使用其商標,而在非類似商品上將其商標分別註冊,該種商標稱之為防禦商標。目前我國商標法律並未有“防禦商標”的相關規定。
8.聯合商標
聯合商標是指同一商標所有人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註冊的幾個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有的是文字近似,有的是圖形近似,這些的商標稱為聯合商標。這種相互近似商標註冊後,不一定都使用,其目的是為了防止他人仿冒或註冊,從而更有效地保護自己的商標。
按商標享譽程度分類
1.普通商標
在正常情況下使用未受到特別法律保護的絕大多數商標。
2.馳名商標
是指在較大地域範圍(如全國、國際)的市場上享有較高聲譽,為相關公眾所普遍熟知,有良好品質信譽,並享有特別法律保護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