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成立中國公司要注意什么

外企成立中國公司要注意什么?當然,主要是指外企在中國成立中國公司或者辦事處的情況。下面詳細列舉一下:

(1)、首席代表簽署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申請書》;

(2)、由外國(地區)企業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有權簽字人簽署的申請書,內容包括:該企業簡況、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的目的、常駐代表機構的名稱、派駐人員(首席代表、代表)、業務范圍、駐在期限、駐在地址等;

(3)、外國(地區)企業所在國或地區的有關當局出具的合法開業證明;

(4)、由同外國(地區)企業有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出具的資本信用證明書;

(5)、外國(地區)企業委任常駐代表機構人員(首席代表、代表)的授權書和該人員的簡曆及身份證明複印件;

(6)、駐在地址使用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和產權證複印件);

(7)、外國(地區)企業委托代理機構辦理的委托書、代理機構營業執照。

如何申請註冊中國立體商標(三維商標)

立體商標又稱為三維商標,是一種以立體標誌、商品整外型或商品的實體包裝物以立體形象呈現的商標。簡單的說就是立體形狀的商標,給人直觀的視覺體驗。

立體種類介紹

立體商標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狀、商品的包裝物或者其他三維標誌。(摘自: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發佈的《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

它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單純的立體形狀:

A.商品自身的立體形狀;

B.商品容器的立體形狀;

C.商品廣告物的立體形狀;

2)立體形狀上附帶文字商標或圖形商標:

A.商品自身的立體形狀上附帶文字商標或圖形商標;

B.商品的包裝或容器的立體形狀上附帶文字商標或者圖形商標;

C. 商品廣告物的立體形狀上附帶文字或者圖形商標。

那麼立體商標如何申請註冊呢?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可視性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位、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向商標局提出申請註冊。

立體商標,是由三維標誌或者含有其它標誌的三維標誌構成的商標。立體商標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狀、商品的包裝物或者其他三維標誌。立體商標註冊申請時,申請人應當在申請書中予以聲明。未聲明的,視為平面商標。對於立體商標的註冊申請,不必提交立體實物,只需提交能夠表徵立體形狀的圖樣,例如通常所有的三維視圖,或者立體效果圖,但是必須在註冊申請書中注明是”三維商標”或”立體商標”。

根據《商標審查標準》的規定,申請註冊立體商標時,申請人應當提交能夠確定三維形狀的商標圖樣。需要提交多視圖的,應當放在同一張商標圖樣中,且最多不得超過6幅。商標圖樣的長或者寬不得大於10釐米,不小於5釐米。

中國商標分類介紹

按商標結構分類

1.文字商標

是指僅用文字構成的商標,包括中國漢字和少數民族字、外國文字和阿拉伯數字或以各種不同字組合的商標;

2.圖形商標

是指僅用圖形構成的商標。其中又能分為:

1.記號商標:是指用某種簡單符號構成圖案的商標;

2.幾何圖形商標:是以較抽象的圖形構成的商標;

3.自然圖形商標:是以人物、動植物、自然風景等自然的物象為物件所構成的圖形商標。有的以實物照片,有的則經過加工提煉、概括與誇張等手法進行處理的自然圖形所構成的商標;

3.字母商標

是指用拼音文字或注音符號的最小書寫單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所構成的商標;

4.數位商標

用阿拉伯數字、羅馬數字或者是中文大寫數位所構成的商標;

5.三維標誌商標

又稱為立體商標,用具有長、寬、高三種度量的三維立體物標誌構成的商標標誌,它與我們通常所見的表現在一個平面上的商標圖案不同,而是以一個立體物質形態出現,這種形態可能出現在商品的外形上,也可以表現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這是2001年新修訂的《商標法》所增添的新內容,這將使得中國商標保護制度更加完善;

6.顏色組合商標

顏色組合商標是指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彩色排列、組合而成的商標。文字、圖案加彩色所構成的商標,不屬顏色組合商標,只是一般的組合商標;

7.(上述1~6的)組合商標

指由兩種或兩種以上成分相結合構成的商標,也稱複合商標;

8.音響商標

以音符編成的一組音樂或以某種特殊聲音作為商品或服務的商標即是音響商標。如美國一家唱片公司使用11個音符編成一組樂曲,把它灌制在他們所出售的錄音帶的開頭,作為識別其商品的標誌。這個公司為了保護其音響的專用權,防止他人使用、仿製而申請了註冊。音響商標目 前只在美國等少數國家得到承認,在中國尚不能註冊為商標;

9.氣味商標

氣味商標就是以某種特殊氣味作為區別不同商品和不同服務專案的商標。目 前,這種商標只在個別國家被承認它是商標。在中國尚不能註冊為商標。

10.位置商標

位置商標是指某種商品特定部位的立體形狀、圖案、顏色以及它們的組合,通過他們區分提供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

按商標使用者分類

1、商品商標

商品商標就是商品的標記,它是商標的最基本表現形式,通常所稱的商標主要使指商品商標;其中商品商標又可分為商品生產者的產業商標和商品銷售者的商業商標。

2.服務商標

服務商標是指用來區別與其它同類服務專案的標誌,如航空、導遊、保險和金融、郵電、飯店、電視臺等單位使用的標誌,就是服務商標。

3.集體商標

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

按商標用途分類

1.營業商標

是指生產或經營者把特定的標誌或企業名稱用在自己製造或經營的商品上的商標,這種標誌也有人叫它是“廠標”、“店標”或“司標”。

2.證明商標

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製造方法、品質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誌;如:綠色食品標誌,真皮標誌,純羊毛標誌,電工標誌等。

3.等級商標

等級是指在商品品質、規格、等級不同的一種商品上使用的同一商標或者不同的商標。這種商標有的雖然名稱相同,但圖形或文字字體不同,有的雖然圖形相同,但為了便於區別不同商品品質,而是以不同顏色、不同紙張、不同印刷技術或者其他標誌作區別,也有的是用不同商標名稱或者圖形作區別。

4.組集商標

組集商標是指在同類商品上,由於品種、規格、等級、價格的不同,為了加以區別而使用的幾個商標,並把這個幾個商標作為一個組集一次提出註冊申請的商標。組集商標與等級商標有相似之處;

5.親族商標

親族商標是以一定的商標為基礎,再把它與各種文字或圖形結合起來,使用於同一企業的各類商品上的商標,也稱“派生商標”。

6.備用商標

備用商標也稱貯藏商標,是指同時或分別在相同商品或類似商品上註冊幾個商標,註冊後不一定馬上使用,而是先貯存起來,一旦需要時再使用。

7.防禦商標

防禦商標是指馳名商標所有者,為了防止他人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使用其商標,而在非類似商品上將其商標分別註冊,該種商標稱之為防禦商標。目前我國商標法律並未有“防禦商標”的相關規定。

8.聯合商標

聯合商標是指同一商標所有人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註冊的幾個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有的是文字近似,有的是圖形近似,這些的商標稱為聯合商標。這種相互近似商標註冊後,不一定都使用,其目的是為了防止他人仿冒或註冊,從而更有效地保護自己的商標。

按商標享譽程度分類

1.普通商標

在正常情況下使用未受到特別法律保護的絕大多數商標。

2.馳名商標

是指在較大地域範圍(如全國、國際)的市場上享有較高聲譽,為相關公眾所普遍熟知,有良好品質信譽,並享有特別法律保護的商標。

 

 

外國人來華簽證簡介

一、中國簽證

中國簽證是簽證機關發給外國公民,供其入、出或過境中國的許可證明。我國簽證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中國政府同外國簽訂的各種簽證協議(定)及其他有關規定。

二、簽證機關

中國的簽證機關,在國外是各駐外使領館、處、署;在國內是外交部、外交部授權的地方外事機關和公安部、公安部授權的地方公安機關。

三、簽證種類

中國簽證分外交簽證、禮遇簽證、公務簽證或普通簽證。其中,普通簽證分為八種,分別用中文拼音字母表示:

(一)旅遊簽證(L字簽證):發給前來中國旅遊、探親或因其他私人事務來華的外國公民。來華旅遊的,原則上須提供有足夠來華旅費的證明,必要時須提供離開中國後前往國家(地區)的機、車、船票。來華探親的,必要時需提供有國內親屬的邀請信。

(二)訪問簽證(F字簽證):發給應邀來中國訪問、考察、講學、經商、進行科技文化交流,以及短期進修、實習等活動不超過六個月的人員。申請人須提供中國邀請單位的邀請信或被授權單位的簽證通知函電等。

(三)學習簽證(X字簽證):發給來中國留學、進修、實習6個月以上的外國公民。申請人須持有接受單位或者主管部門的證明,即《外國留學人員來華申請表》(JW201表或JW202表)、《錄取通知書》和《外國人體格檢查記錄》。

(四)工作簽證(Z字簽證):發給來中國任職或就業的人員及其隨行家屬,以及來華進行商業演出的外國公民(中國工作簽證)。根據不同情況,申請人須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就業許可證書由中國聘雇單位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部門申請辦理),或常駐中國代表證書和被授權單位的簽證通知函電,文化部或省級文化廳(局)批准函及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外辦簽證通知等相關材料。

(五)過境簽證(G字簽證):發給經中國過境前往第三國的外國公民。申請人須持有前往國家(地區)的有效簽證和聯程客票。

(六)乘務簽證(C字簽證):發給執行乘務、航空、航運任務的國際列車乘務員,國際航空器機組人員及國際航行船舶的海員及其隨行家屬。申請人須按雙方協議或中方規定提供有關證明。

(七)記者簽證(J字簽證):發給新聞從業人員的簽證。其中,J-1簽證發給來華常駐的外國記者;J-2字簽證發給臨時來中國採訪的外國記者。申請人須持有中國主管部門的證明。

(八)定居簽證(D字簽證):發給來中國定居的外國公民。須持有定居身份確認表,該表應由申請人或其委託的在華親屬向申請定居地的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領取。

中國簽證機關依據有關法律,並根據外國人的身份、來華目的,並參照護照種類,決定發給何種簽證。

四、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香港、澳門回歸自主實行出入境管制。外國人前往中國香港特區,按特區有關法規辦理,前往澳門特區,除按協議免辦簽證者外,均可在落地時申請簽證。

 

上海外資公司經營範圍參考

外國人在中國註冊公司,各個城市要求是有區別的。

上海外資公司經營範圍參考大綱如下:

一、服務型外資公司經營範圍

1、服務類

企業形象策劃、電腦專業領域的技術服務、電腦網路工程、通訊領域的技術服務、生物化工領域的技術服務、電腦圖文設計製作、展覽展示服務、攝影服務、市場調研、翻譯服務、禮儀服務、賽事活動策劃、公關活動策劃、快遞服務、保潔服務、婚慶禮儀服務、餐飲管理、民用物資回收、市政工程配套服務、物業管理、房產開發、文化藝術交流策劃服務、物流、貨運代理、船務服務、海事諮詢服務、房屋修理等。

2、諮詢類

房產資訊諮詢、財務諮詢、投資諮詢、商務諮詢、旅遊諮詢、理財諮詢、家政服務諮詢、勞務諮詢、投資管理諮詢、投資管理、企業管理諮詢、企業行銷諮詢、人力資源諮詢,教育資訊諮詢、法律資訊諮詢、圖書資訊諮詢、醫療資訊諮詢、醫療器械技術資訊諮詢醫療保健諮詢、保健品、廚房用品使用服務諮詢、文化藝術諮詢、汽車租賃,汽車投資諮詢等。

3、安裝維修類

空調安裝、製冷設備安裝、電器安裝、機電設備安裝、水電安裝、網路佈線、電腦安裝維修等。

4、工程、設計類

建築工程、裝飾工程、市政工程、基礎工程、防水工程、綠化工程、園林工程、室內裝潢、美術設計、建築設計、景觀設計、室內設計等。

5、科技類

印務、船務、醫療器械、電腦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等。

二、外資貿易型公司經營範圍

1、百貨(日用百貨、服裝服飾、鞋帽、皮革製品、玩具、洗滌用品、化妝品、護膚用品、攝影器材、音響設備及器材、體育用品等)。

2、文化辦公用品(紙製品)、紙張、辦公設備等。

3、包裝材料等。

4、工藝品(工藝禮品、金銀首飾等)。

5、化工原料及產品(除危險品)、化學試劑、化工百貨等。

6、五金交電(家用電器、自行車、汽配、汽摩配件、鋼絲繩、閥門、管道配件、軸承等)。

7、電子產品、通信設備、通訊器材(除衛星天線)、電訊電材、電訊器材、儀器儀錶、電線電纜等。

8、機電設備及配件(電動工具、製冷設備、壓縮機及配件、工量刀具)、機械設備及配件等。

9、電腦、電腦軟硬體及配件、印刷製品等。

10、食品等。

11、塑膠製品(橡膠製品、塑膠製品)、金屬製品、玻璃儀器等。

12、建築材料(金屬材料、鋼材、石材、黃沙、木材)、有色金屬、黑色金屬等。

13、裝潢材料(水暖器材、衛生潔具、陶瓷製品)、建築五金等。

14、傢俱(辦公傢俱、傢俱用品等)。

15、紡織品(紡織原料、紡織裝飾面料、針紡織品等)。

16、酒店設備等。

17、化肥等。

三、生產加工型外資企業經營範圍參考

電腦軟體發展、機械設備及配件生產加工、服裝服飾加工、鞋帽加工、木製品加工、床上用品生產加工、紙製品加工、電子元器件生產加工、五金加工、塑膠製品切割、橡塑模具加工、衝壓加工等。

四、外資企業名稱注意事項

1、外資公司經營範圍中涉及到行業審批的,在辦理註冊登記時,需同時辦理行業審批許可證。如外資食品公司,需辦理衛生許可證。

2、由於中國對外資公司註冊採取審批制的,一般由上海各區外經委審批,外資公司經營範圍中涉及到限制性行業或產品的,需由中國商務部或國家工商總局審批。

 

變更中國外資企業董事會成員的流程及材料

變更外資企業董事會成員的流程及材料:
一、外資批准機關,商務局備案(原件、影本各一份)

1、關於變更董事會成員的申請;

2、公司董事會關於變更董事會成員的決議;

3、新董事會成員名單;

4、委派書;

5、相關人員免職證明;

6、原來沒有監事的,須設監事會或監事1名,公司監事不能為公司董事會成員、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主管,如果只有一個投資方,監事可以委派;兩方及以上投資監事需聘任,並在章程組織機構一章中明確其權利義務。

二、外資登記機關,工商局變更登記(原件、影本各一份)

1、變更董事會成員申請書;

2、關於變更董事會成員的董事會決議;

3、新董事會成員名單;

4、委派書;

5、相關人員免職證明;

6、原來沒有監事的,須設監事會或監事1名,公司監事不能為公司董事會成員、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主管,如果只有一個投資方,監事可以委派;兩方及以上投資監事需聘任,並在章程組織機構一章中明確其權利義務。

 

中港會計制度有什麼分別?

中港會計基本差異

為了迎合中國加入WTO,中國財政部於這一兩年進行了一連串的會計實務改革,逐漸全面地與國際接軌,當中包括發布新的企業會計准則,修訂及落實會計法及企業會計制度,藉以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要求,定立統一的會計核算制度。

以下是中港會計處理上的一些基本差異: 

1.會計准則不同

中國會計准則是由國務院財政部統一制定和發布的,它的主要法律依據是會計法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是是會計法律的一部份,所以由政府統一制定,到現時為止中國財政部一共發出了16項會計准則,最新3項為《存貨》,《固定資產》及《中期報告》,實施日期為2002年1月1日,除《現金流量表》,《債務重組》,《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非貨幣性交易》,《或有事項》,《借款費用》及《租賃》共7項會計准則需要在所有企業實行外,其他9項只在上市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實施,

 香港會計准則是由香港會計師公會負責制定和頒布,香港會計師公會是一個獨立於政府的專業會計團體,它是根據專業會計師條例於1973年成立的,專責監管本港的會計專業的,至今香港會計師公會已一共發出了35項會計准則(其中6項已被取消)。

2.會計記錄的保存時間不同

在中國,一般會計檔案保管期限及銷毀辦法等主要依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根據其特點,分為永久,定期二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1年,5年,10年,15年,25年5種,而一般的會計憑證要保存15年,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另外,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第100條,外資企業的會計憑證,賬簿和報表,要至少保存15年。香港方面,根據公司條例的規定,公司董事需要保存公司賬簿於其公司注冊辦事處,但並未訂明保存期限,但根據稅務條例,凡在香港經營業務的人士,必須就其收入及開支保存適當的記錄,以使確定其應評稅利潤,業務記錄須由交易日期起計最少保存7年。

3.會計記錄采用文字 

在中國,按《會計法》第22條,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外資企業可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另外,外商投資企業法實施細則第62條也有相同規定。但香港並沒有相似的規定。

4.會計記錄采用貨幣 

根據中國《會計法》第12條,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貨幣,而業務收支以外幣為主的企業,可以用某種貨幣作記帳,一經選定不可隨意更改,但是在編制會計報告時,應把外幣折算為人民幣。香港沒有相關規定,只是公司如用外幣做賬,在報稅時要告訴稅務局所采用的兌換率。

5.會計年度 

根據中國《會計法》第11條,中國會計年度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香港,企業的會計年度沒有法定要求,較普遍的是追隨政府的財政年度於3月31日年結,也有人為了稅務理由選擇於4月30日年結,以延遲繳交利得稅。

6.會計報告 

按照中國外資企業法,外資企業應當向財政,稅務機關送季度及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在香港,財務報表須要在每年報稅時隨報稅表呈上稅務局作評稅之用(50萬元營業額以下除外)。

7.會計人員資格要求 

中國對會計人員的資格要求比較嚴謹,首先,會計人員需要取得由財政部發出的會計證,才可擔任會計工作,另外,出納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在香港方面,並沒有騁請會計人員的法定資格,每一間公司會按本身需要去設定會計人員的經驗與相關的資格。

8.審計 

根據中國外資企業法,外國投資者繳付每期出資後,外資企業應當騁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報審批機關和工商行政局。另外,根據《企業年度檢驗辦法》,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在每年申報年檢時要提交年度審計報告,在香港,根據公司條例,每一間有限公司每年需要做審計,會計師報告要在召開股東周年大會時給股東閱覽。

在香港註冊公司和內地註冊外貿公司的區別

在香港註冊公司和內地註冊外貿公司的區別
香港公司是境外公司,外貿公司是大陸公司這個是最本質的區別。
1、註冊資金:香港公司註冊資金不用驗資到位,最低1萬港幣,只是代表股東的經濟責任。而大陸外貿公司註冊資金需要驗資到位,如果你是要註冊有進出口權的公司,那麼100萬註冊資金都是一個很多的要求。
2、辦公地址:香港公司註冊後可以不在香港實地辦公,不需要去租OFFICE。大陸外貿公司現在註冊必須要有商務樓的辦公室,特別是進出口公司這塊政府1年還要來檢查幾次,租金問題是一個區別。
3、雇用員工:註冊香港公司後,因為不用在香港實地辦公,當然你也可以不去雇用員工,即使是SOHO家庭辦公都可以。直接用香港公司接單和收款即可。大陸公司租OFFICE後雇用員工問題也是一個很重要的成本支出。
4、稅務區別:香港公司稅種少,稅率低,沒有增值稅和營業稅,主要的稅種就是利得稅(相當於國內所得稅,16.5%的稅率)。並且稅制適用的是“地域來源徵稅原則”,也就是“業務不在當地運作,利潤來源自海外”可以申請政府豁免利得稅。除了可以免稅以外,香港公司的報稅週期也與大陸不同,是成立公司後第一次18個月報稅,以後是1年1次,時間非常長。
而大陸公司,稅種比較多有增值稅、營業稅和所得稅,所得稅這塊的報稅1個月就要做1次,並且有利潤的馬上要交稅。所得稅25%稅率非常高。
5、帳戶性質:香港本身是境外公司,所以以後開設的帳戶不管是大陸離岸帳戶還是香港本地帳戶,都是不受大陸外匯管制的境外帳戶性質。可以自由接收境外客人的貨款,並且不需要結匯。帳戶中有款後可以任意轉到境內、境外的企業和個人帳戶。如果轉入大陸公司帳戶那麼等同於境外外匯入境,大陸企業可以去辦理核銷和退稅。利潤部分留存在帳戶中也可以轉入大陸個人外匯帳戶,然後結匯使用。
如果你有資金需要轉到境外,那麼也可以直接轉出,不需要外管局審批方便用匯。這個是與大陸公司的帳戶最大的區別,也是很多朋友用到香香港公司操作的主要目的。
6、公司形象:這個需要根據您的需要了,像食品、珠寶、化妝品、電器等行業在香港發達和知名度高,可以選擇打香港的品牌。有些海外的客戶比較偏向海外公司的名聲。
7、貿易要求:像在國內註冊有自營進出口權的企業,註冊資本需要在50萬元以上,否則進出口的時候還是要委託工廠或者外貿代理;通過香港公司做中轉貿易,也是需要通過國內的工廠或者外貿代理,同時開設公司帳戶,直接接受外幣,無外匯限制。

 

成立中國公司 – 助你開拓國內市場

成立中國公司 – 助你開拓國內市場
成立中國公司 – 隨著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中國市場的角色,越來越受到境外投資者的青睞。要進入內地市場,賺取人民幣,成立一間中國內地公司是業務的開端。
但是,在中國所有行業的營業範圍都是限定得十分嚴格、精確的。外資企業只能在其允許的營業範圍內開展商業活動,此範圍會在營業執照上標明。如需修改,要進行申請並取得批准,並需要與審批部門有一定的協商以授予較寬的營業範圍。如你想在中國成立有限公司,需交涉的政府部門頗多,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務委員會、公安局、 國家稅務局等,經審批後方可取得相關營業執照。
另外,不同於香港,於大陸成立公司必須經過驗資程式,而驗資金額則視乎不同省、市、行業而訂,金額由幾萬到過百萬不等,歡迎聯絡查詢。
成立中國公司 – 需要程式如下:
申請公司名稱預先核准
確認公司經營範圍,如有特殊經營範圍需有關部門批准
提供股東身份證明
股東出資及開設銀行帳戶
工商所初審
公安刻
驗資
工商局審批
營業執照登記
辦企業代碼
稅務登記
簽發出資證明書和置備股東名冊權利義務
領取營業執照及其他資料文件

成立香港公司的好處

成立香港公司的好處
1、 公司名稱選擇自由,公司名稱允許含有學院、出版社、協會、國際、集團、控股、實業等字眼;
2、 公司經營範圍極少限制,例如:金融、財務、進出口、醫藥、文化出版、資訊網路、貿易、船務等都可以成為我們的業務;
3、 香港公司允許無業務,允許空殼公司存在。成立香港空殼公司卻變成了有力的廣告宣傳
4、 香港公司無須驗資,註冊資本任意提高,但到位資金不限,為我們成立國際集團公司奠定了基礎;
5、 香港公司可作為輛企業對外的視窗公司,容易取得國外企業的信任與合作;
6、 以香港公司和內地公司合資或合辦來料加工廠,在內地享有各種政策優惠;
7、 香港稅率低、稅種少;不贏利,不交稅,利用香港低稅率和稅務計畫達到合理稅務;
8、 可透過電子銀行服務遙控在香港銀行開立的往來,儲蓄,外幣,信用證戶口;
9、 利用香港外匯進出的便利,直接接收與開立信用證,避免匯率差損失;
10、 香港政府對中小企業在財政上有實質上的支助。我們可以利用中港公司的有利條件在海外進行融資,再利用這筆資金在內地發展業務或在香港牧業和股票市場進行投資獲利;
11、 香港是全世界最自由和繁榮的商貿港口,基礎設施良好,為營商者提供了有利環境;
12、 利用香港知名度,創立香港品牌,提升公司國際形象;
13、 只要您的公司在香港交稅,到美國設立分公司易如反掌,在美國有公司、就有移民的機會;
14、 香港公司可以輸入中國專才,發展國際高新技術的業務;
15、 利用公司名義在港置業投資,進行樓宇按揭買賣,證明券金融投資;
16、 以香港公司名義在香港當地申請您在國內市場創立的商標,品牌助您迅速創立馳名商標,並搶先佔領國際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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